109上半年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獎學金申請簡章如附件,收件截止日為3/13(五)下午五點前,如109學年度有意願申請教師及同學,歡迎踴躍報名申請!
一、申請資格:
1. 計畫主持人:應為本校之專任教師。
2. 共同主持人:得聘共同主持人一名,惟共同主持人應為本校專任或兼任教師。
3. 申請學生:
(1).具中華民國國籍,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提出申請時須於本校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
(2).出國進行專業實習期間須為本校在學學生或他校在學學生(不含境外碩士專班生)。
(3).具有海內外之語言能力檢定成績與證明文件者。
二、申請程序:
(1).申請單位於109年3月13日(五)前繳交校內申請意願書至國際事務中心。
(2).國際事務中心個別通知審核結果並提供計畫帳號予通過校內審核之申請單位。
(3).申請單位進行線上註冊,並完成申請計畫書上傳作業。
(4).完成計畫書上傳後,請申請單位將申請計畫書紙本於109年3月20日(五)前繳至國際事務中心。
詳情請參閱附件。
國際及兩岸事務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