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申請資格:
(1) 欲前往國外姊妹校(不包括大陸及港澳) 交換之大學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在學學生
(2)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年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
境外在職專班生
(3) 在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該班前20%、操行成績達82分且無懲戒紀錄
(4) 薦送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5) 未同時領取我國政府其他留學獎學金
(6) 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7) 申請學海惜珠者,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
資格
2. 繳交文件:
(1) 出國研修申請表
(2) 歷年中文成績單乙份 (需含班級排名及百分比)
(3) 中文研修計畫乙份 (含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 前學習之相關
性、未來展望,1000至1500字)
(4) 兩年內有效之英語能力證明 (TOEFL/IELTS/TOEIC)
(5)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6) 學海惜珠申請者,應另檢附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
3. 報名方法: 請備齊上述資料一併繳交至國際處(B112)
4. 報名申請截止日期: 109年3月16日(一)下午5點止
5. 公告初審通過名單日期: 109 年4月1日(三)下午3點前,於國際及兩岸事務處網站公告
6. 口試日期: 109年4月15日(三), 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