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年度績優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110年度績優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二年級以上之僑生,憑109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均得提出申請。

(二)獎學金金額:

1、績優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0元及獎狀乙紙。

2、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三)應繳表件:

□ 本申請表。
□ 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正本1份(凡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者請勿申請,學業成績總平均或等第還原成績請核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後四捨五入)。
□ 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就讀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以上僑生,上一學年度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情事。

請同學於110年10月8號前提出申請。

申請單網址 : 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ScholarLearn.aspx?ScholarCode=1034&fbclid=IwAR0HOPAKDugeNZk0-6Yk1NQNiQfkOp5P509h43yNffSNhIck2Zwyp7efpew

內容來源: 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