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年「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甄選簡章

內容來源: 獎學金

112 年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甄選

一、 設置目的:

教育部為充分發揮政府獎學金效益,與英國劍橋大學、牛津大學、美國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南加州大學、加州理工學院、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柏克萊加州大學、約翰霍普金斯大學Whiting工程及護理學院、西北大學、康乃爾大學、芝加哥大學、澳大利亞雪梨大學、比利時荷語魯汶大學、瑞士洛桑聯邦理工學院、荷蘭鹿特丹伊拉斯莫斯大學及韓國科學技術院等16 所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共同出資選送我國優秀學子赴各該校就讀博士班課程,並由教育部負責本獎學金甄選報名事宜。

二、獎助額度:

本獎學金原則獎助學費及生活費,項目及金額各校略有差異,獎助額度詳見簡章之附表「112 年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一覽表」。

三、獎助期限:

獎助期限為3 年或4 年,各校略有差異,獎助期限詳見簡章之附表「112 年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一覽表」。但每年須由合作大學評核學業表現,通過者方得續領下一學年獎學金。

四、 獎助名額:

除加州理工學院、約翰霍普金斯大學Whiting 工程及護理學院、西北大學及韓國科學技術院等4 校獎助名額各為至多3 名外,餘每校獎助名額至多5 名,名額不得流用。

五、申請領域:

詳見簡章之附表。

六、申請資格條件:

詳見簡章之附表。

七、重要時程:

詳見簡章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