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度「學海築夢」獎學金申請計畫,歡迎校內院系所專任教師提出申請!(截止日3/6週一)

112 年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計畫

─「學海築夢」獎學金校內甄選簡章

 

一、目的: 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選送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國外 大專校院研修或實習,全面擴展國內具發展潛力年輕學子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之機會,以期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 驗之專業人才。

二、申請資格:

1. 計畫主持人:應為本校之專任教師。

2. 共同主持人:得聘共同主持人一名,惟共同主持人應為本校專 任或兼任教師。

3. 申請學生:

(1)具中華民國國籍,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提出申請時須於 本校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

(2)出國進行專業實習期間須為本校在學學生或他校在學學生(不 含境外碩士專班生)。

(3)具有海內外之語言能力檢定成績與證明文件者。

三、計畫申請之程序:

(1) 112年3月6日(一)請申請單位17:00前,繳交校內申請意願書至國際及兩岸事務處。

(2) 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個別通知審核結果並提供計畫帳號予通過校內審核之申請單位。

(3) 申請單位進行線上註冊,並完成申請計畫書上傳作業。

(4) 完成計畫書上傳後,請將申請計畫書紙本於 112年3月16日(四)17:00前繳至國際及兩岸事務處,以便辦理簽呈用印之行政作業。

四、申請限制與補助額度、名額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國際及兩岸事務處 承辦人 楊淑娟 小姐 6026

內容來源: 實習與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