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

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三)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

(四)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

(五)需經就讀學校推薦。

 

報名者應繳交書面文件:

(一) 報名表。

(二)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報名表上)。

(四) 大學以上各學年英語成績單影本。

(五)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六)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七)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1篇。

(八)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簡章等詳細資訊及報名相關文件請參閱附檔。

 

校內收件時間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5點止

※注意:資料不齊全或逾期繳交者不收件。

 

內容來源: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