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僑聯文教基金會為獎勵在學品學優良僑生。
申請資格: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
(一)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二)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三)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獎項:合於規定者,每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乙紙。
申請手續:申請本獎學金之僑生,應在規定日期內,詳填申請表,連同上學年度成績單,送請就讀學校審查後,彙送僑聯文教基金會辦理。
申請日期:由本學年第一學期開學註冊日(9/18)起,至十月底止,逾期不予受理。
(因需經由學校審查,故如需申請此獎學金的同學於10/13前將申請表繳交至國際處B112)
詳細資訊請詳閱華僑救國總會網站。
獎學金申請表如附檔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