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僑務委員會有關申請113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事

主旨:有關申請本會113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事,惠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獎助學金,係本會受理全球海內外僑民、團體、公司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獎助學金,以獎助優秀在學僑生,爰凡符合各類獎項所定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

(一)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二)未領取本會「112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四)需持有本會i僑卡

二、相關辦理事項作業如下:

(一)請周知貴校僑生同學提出申請,申請學生需於113年2月27日前至本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

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並檢附111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內容來源: 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