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教育部 113 學年度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

提供單位:捷克教育部

研修名額:20 名為期 10 個月獎學金(也可申請 5 個月)

待遇:免學費;具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 13,000 克朗,
未具碩士學 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 12,000 克朗,由受獎者之進修/研究系所發給。
亦可自費申請學生宿舍,惟須於申請表上註明。另在捷克研習期間之健康保險費用須自行負擔。

受獎期間:113 年 9 月或 10 月(視擬進修/研究機構之開課表而定)起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進行5個月或10個月之進修/研究。

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 80 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 CEFR 架構對照表」B2 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
(三) 須為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即將於 113 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四) 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
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就讀之國內大學推薦(學校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需繳交資料:

1.甄選報名表;
2. 護照影本;
3.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倘有);
4. 在校學業成績單影本;
5. 捷克語或英語語文成績證明;
6. 獎學金申請表(※請進入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檔案繕打,僅簽名部分可手寫。
申請者應於申請表中敘明所欲進修/研究之學校系所及領域,倘欲申請一個以上之學校系所,請於申請表中敘明優先排序);
7. 履歷表(2,000 字以內);
8. 讀書/研究計畫(係重點審核項目,請於 2,000 字以內詳述擬就讀之 院校、研究領域及目標);
9. 推薦函 2 封;
10. 發表著作清單(倘有);
11. 擬進修/研究機構之邀請函影本(倘有;倘於申請表中載明業獲擬就 讀學校之錄取通知或推薦信,務必併附以茲證明)。
※上述文件編號 3、編號 4、編號 6 至編號 11 請以捷克語或英語撰寫。

 

校內報名截止期限為:2024年2月2日中午12點

 

其他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

 

內容來源: 短期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