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姊妹校交換 赴日本

 

日本姐妹校交換留學甄試相關規則

一、申請資格:

(1)本校在校生、包括日夜間部新舊生(大學部1~3年級)。

(2)研究生(碩士班1年級)。

(3)轉學生(在本校就讀滿1學年以上方可報名,年級限制同上)。

二、繳交文件:

(1)開南大學一年期留日生推甄資料表:內含志願序、日文或英文打字1000字以內留學計畫書與自傳。

(2)中文歷年成績單一份,含112-1學期;碩士班生須附大學部歷年成績單。每學期學業成績需達75分以上。

(3)日檢N3以上(含日檢N3)之「日本語能力認定書影本」與「成績證明書影本」;

申請英語授課者可選擇繳交多益600分以上or雅思5以上 or托福iBT61以上之成績證明影本。

(※各姊妹校成績標準請洽國際處或參加交換留學說明會)

(4)家長同意書。

三、報名地點:國際及兩岸事務處(B棟1F / B112)

四、通過本校書審後,須再參加校內日英文面試與日本校方資料審核等複試。

五、其他相關規定依「開南大學學生至國外姊妹校進修實施辦法」辦理。

六、注意事項:

1.如有任何問題,請先與國際處(B112)聯絡確認,請勿擅自聯絡日本姊妹校,造成姊妹校及學校困擾。

2.關於留學簽證、出入境等事項,均遵從中華民國及日本政府、日本姊妹校之相關規定辦理。

3.附檔有提供繳交文件清單可自由使用,繳交前請務必確認自己文件是否備齊。

4.更多相關資訊以國際處網站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