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19日〈星期四〉止。
二、對象:凡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僑生,憑112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均得提出申請。(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三、獎學金金額: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6,000元及獎狀乙紙。
四、申請文件:
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112學年度成績單(含操行成績)及 i僑卡,向學校提出申請。
五、申請方式:請於113年9月19日前備妥資料上傳至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S6SciE8jVoFVE9KH9
六、名額:本校名額共4名,依申請人之學業成績次序核定之。
註:113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4)年不得以112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