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 年滿 18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 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3. 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請評估自身在該期間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等因素)。
4. 經就讀學校推薦者,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推薦學校須為申請者正在就讀或已畢業之國內大專校院。
補助項目:
1. 免食宿、學費及課程相關費用由主辦學校提供。
2. 其他費用自理(國際交通、簽證、健康保險等)。
紙本申請文件(請依序排列、不要裝訂):
1. 報名表(附件2-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簽名)
2. 本簡章第六點第二項所列之任一項成績證明
3.夏令營申請表(請進入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檔案,請以捷語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繕打,僅簽名部分可手寫)
4.個人簡歷(以捷語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繕打,至多限A4 兩頁篇幅)
5.英文在學各學年成績單(需到114-1之歷年成績單);碩士生一併提供大學歷年成績單
校內截止日:115年2月12日(四)中午12:00前繳交申請文件至國際處(B112)
※國際處將進行初審,擇優推薦5名至教育部複審。
其他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