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學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甄試公告
112學年度 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甄試公告
1.申請資格:
(1)欲前往國外姊妹校(不包括大陸及港澳)交換之大學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在學學生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於薦送學校同一教育階段就讀一學年以
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3)在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該班前20%、操行成績達82分且無懲戒紀錄。
(4)請參照薦送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5)未同時領取我國政府其他留學獎學金。
(6)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以未曾領取學海系列相關獎學金者為
優先。
2.繳交文件:
(1)學海飛颺計畫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申請表
(2)歷年中文成績單乙份(需含班級排名及百分比)
(3)中文研修計畫乙份(含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
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1000至1500字)
(4)兩年內有效之語言能力證明(TOEFL/IELTS/TOEIC/日檢/韓檢...)
(5)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例如: 全國性、國際性之活動證明或競賽等)
3.獎學金申請作業流程時間表如下:
▲舉辦交換留學暨學海飛颺獎學金說明會 日期: 2/22 (三) 下午13:00-15:00
▲學海飛颺獎學金申請報名地點:請備齊上述資料一併繳交至國際處(B113-1)
▲報名申請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12年3月3日(三)下午5點止
PS:個人成績排名成績單: 因目前教務處系統更新資料中,此文件於3月6日教務處當日開放申請。(3月10日(五)中午前補撽交至國際處即可)
▲公告初審通過名單: 日期: 112年3月13日(一)下午5點前,於國際及兩岸事務處網站公告通過名單、相關面試地點與時間。
▲面試日期:112年3月15日(三)
▲公告口試通過名單日期: 需待教育部公告核定補助經費之後,約5月底於國際及兩岸事
務處網站公告。
※注意事項:
(1)欲繳交之報名文件,請務必使用電腦打字輯編。
(2)報名前,請謹慎思考並獲得監護人(家人)同意後再報名,不得任意更改申請學校志
願,以免影響他人申請獎學金與交換學校之權益。
1.申請資格:
(1)欲前往國外姊妹校(不包括大陸及港澳)交換之大學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在學學生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於薦送學校同一教育階段就讀一學年以
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3)在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該班前20%、操行成績達82分且無懲戒紀錄。
(4)請參照薦送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5)未同時領取我國政府其他留學獎學金。
(6)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以未曾領取學海系列相關獎學金者為
優先。
2.繳交文件:
(1)學海飛颺計畫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申請表
(2)歷年中文成績單乙份(需含班級排名及百分比)
(3)中文研修計畫乙份(含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
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1000至1500字)
(4)兩年內有效之語言能力證明(TOEFL/IELTS/TOEIC/日檢/韓檢...)
(5)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例如: 全國性、國際性之活動證明或競賽等)
3.獎學金申請作業流程時間表如下:
▲舉辦交換留學暨學海飛颺獎學金說明會 日期: 2/22 (三) 下午13:00-15:00
▲學海飛颺獎學金申請報名地點:請備齊上述資料一併繳交至國際處(B113-1)
▲報名申請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12年3月3日(三)下午5點止
PS:個人成績排名成績單: 因目前教務處系統更新資料中,此文件於3月6日教務處當日開放申請。(3月10日(五)中午前補撽交至國際處即可)
▲公告初審通過名單: 日期: 112年3月13日(一)下午5點前,於國際及兩岸事務處網站公告通過名單、相關面試地點與時間。
▲面試日期:112年3月15日(三)
▲公告口試通過名單日期: 需待教育部公告核定補助經費之後,約5月底於國際及兩岸事
務處網站公告。
※注意事項:
(1)欲繳交之報名文件,請務必使用電腦打字輯編。
(2)報名前,請謹慎思考並獲得監護人(家人)同意後再報名,不得任意更改申請學校志
願,以免影響他人申請獎學金與交換學校之權益。
內容來源:
獎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