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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113學年開南大學赴海外交換留學甄試規則

一、交換留學期間:113學年(半年或一年)※最多不可超過1年。

 

二、申請資格:

1.本校在校生,包括日夜間部新舊生(大學部1~3年級)。

2.研究生(碩士班1年級)。

3.轉學生(在本校就讀滿1學年以上方可報名,年級限制同上)。

 

三、繳交文件:

1.出國研修申請表

2.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需含班級排名及百分比)※每學期學業成績需達75分以上(含75分)

3.自傳及讀書計畫(限英文,至少1000字以上)

4.有效之英語能力證明影本(TOEFL/IELTS/TOEIC

5.家長同意書

6.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四、繳交文件之注意事項:

1.每人可填寫13個志願,請務必按照附件提供之校名填寫校名全名,請勿填寫校名簡寫
※語言標準的部分,會再說明會中進行說明。目前尚在與各姊妹校確認中。

※待姊妹校回覆彙整完畢後,會上傳至附件提供參考。

2.成績單請繳交教務處申請之正式成績單。

3.推甄資料表,除了簽名、蓋章處外,請使用電腦打字,請勿任意更改格式。
※簽名蓋章處,請務必簽名
+蓋章。

4.家長同意書,請務必簽名+蓋章。

5.繳交之申請資料,無論錄取與否,皆不會退還申請資料,如有需要請自行影印備份。

6.如未在截止期限內繳交資料者,不再受理;資料不全者,視為放棄。

 

五、報名地點:國際及兩岸事務處(B1F / B112

 

六、報名收件及甄試時間:

報名收件時間:公告日起~2024229日(四)12:00

書審結果:202434日(一)15:00後公布

面試日期:202436日(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推薦錄取名單公告(預定):2024311日(一)15:00後公布 
※最終決定權在姊妹校。

※若時程安排有所變動時,將於國際處網頁公告。

 

七、通過本校書審後,須再參加校內英文面試與姊妹校校方資料審核等複試。

 

八、說明會:2024219日(一)中午12:00 地點:另行公告。
※本次說明會將提供線上會議連結,同學可以選擇參加線上會議。
※說明會內容:申請流程、各姊妹校語言標準等。

 

如有其他問題,麻煩請至國際處(B112)詢問。
※寒假期間
(2024/1/22-2024/2/11)學校上班時間調整為:9:00-16:00

※配合過年時間
(2024/2/8 ~ 2024/2/14)為學校全休日。

 

國際及兩岸事務處

 

內容來源: 交換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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