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大臺北地區「僑生專班華語輔導員/實習教師需求申請表」
主旨: 檢送大臺北地區「僑生專班華語輔導員/實習教師需求申請表」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會本(114)年2月14日僑生畢字第1140500231A號函諒達。
二、 茲為提升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技高端及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二年制副學士班僑生華語文程度,
本會前函請貴校協助轉知華語相關科系學生僑生專班輔導員方案事。
復考量前次調查時,各專班學校之工作內容及鐘點費等資訊尚未明確,現經彙整各僑生專班所提需求,請再次轉知貴校華語文相關科系學生評估應徵意願。
三、 另囿於本會交通補助經費,併請轉知學生以前往貴校所在地區之僑生專班承辦學校服務為原則。
內容來源: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