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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年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選簡章

甄選資格: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參加甄選。

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具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4-2025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 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備取生資格者;
或截至本獎學金甄選申請報名截止日(113年6月28日)尚未取得2024- 2025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備取通知,
但能提出已申請且所申請課程項目尚未公布甄選結果證明者,需檢附暫准報名切結書(附件2),
倘日後經駐歐盟兼駐比利時教育組查證未列入備取名單,則甄選成績無效,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學歷資格符合下列之一者:
(一)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國外大專校院畢業者,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三)大陸、港澳地區大專校院畢業者,應依「大陸地區學歷 2 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四、未曾獲得「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或「伊拉斯莫斯世界計 畫」碩/博士課程獎學金。

五、未曾領取政府預算提供留學獎助金累計逾4年(含)以上者。
如同時或先後獲政府預算所提供之2種以上出國獎補助金, 僅得領取其中一項獎補助金。
前已支領過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留學獎助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就讀同一學位或較低教育階段學位,
且獎學金以扣除前已支領期間,在其累計未滿4年之剩餘支領年限餘數內,檢據核實申領至多2 年之獎學金。
已取得非政府預算之其他留學獎助金者,請於報名表註明。

六、申請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4-2025學年「新伊拉斯莫斯 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之我國學生正取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獎助金額及年限:每名每年1萬6,000美元,至多2年。

 

網路報名時間:113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起至113年6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00止。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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