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換留學期間:114學年第一學期(半年)※前往中國大陸交換留學僅能申請半年。
二、申請資格:
1.本校在校生,包括日夜間部新舊生(大學部1~3年級)。
2.研究生(碩士班1年級)。
3.轉學生(在本校就讀滿1學年以上方可報名,年級限制同上)。
三、繳交文件:
1. 赴中國大陸交換留學生推甄資料表
2.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需含班級排名及百分比)※每學期學業成績需達75分以上(含75分)。
3.自傳及讀書計畫(至少1000字以上)
4.家長同意書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四、本次開放申請之中國姊妹校:
1.河南大學
2.東南大學
五、繳交文件之注意事項:
1.每人可填寫1~3個志願,請務必填寫校名全名,請勿填寫校名簡寫。
2.成績單請繳交教務處申請之正式成績單。
3.推甄資料表,除了簽名、蓋章處外,請使用電腦打字,請勿任意更改格式。
※簽名蓋章處,請務必簽名+蓋章。
4.家長同意書,請務必簽名+蓋章。
5.繳交之申請資料,無論錄取與否,皆不會退還申請資料,如有需要請自行影印備份。
6.如未在截止期限內繳交資料者,不再受理;資料不全者,視為放棄。
五、報名地點:國際及兩岸事務處(B棟1F / B112)
六、報名收件及甄試時間:
報名收件時間:公告日起~2024年11月13日(三)17:00止
書審結果:2024年11月27日(三)15:00後公布
面試日期:2024年12月4日(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推薦錄取名單公告(預定):2024年12月23日(一)15:00後公布
※最終決定權在姊妹校。
※若時程安排有所變動時,將於國際處網頁公告。
七、通過本校書審後,須再參加姊妹校校方資料審核等複試。
八、說明會:2024年10月30日(三)13:00 地點:B110
※說明會內容:申請流程、各姊妹校語言標準等。
九、注意事項:
中共自2015年迄今陸續增(修)包含:
「國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網路安全法」、
「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
「反間諜法」、「愛國主義教育法」、「保守國家秘密法」、
「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香港陸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澳門亦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
2024年6月27日起提升赴陸港澳旅遊警示已調整為「橙色燈號」,
7月1日起施行「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明文賦予國安執法人員可以檢查旅客隨身物品、電子裝置等權限。
如確有赴陸港澳需求,建議應避免觸及或討論敏感議題及事務、拍攝港口、機場、軍事演習場所、攜帶政治、歷史、宗教等書籍,
出發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
如在陸港澳遭遇相關問題,可撥打:
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886-2-25339995);
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2-61439012);
大陸委員會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3-66872557),
俾利政府即時提供必要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麻煩請至國際處(B112)詢問。
國際及兩岸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