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不宜轉發及參與大陸地區單方面提供落地招待之教育交流活動事宜
教育部來函有關不宜轉發及參與大陸地區單方面提供落地招待之教育交流活動事。
依據大陸委員會114年5月27日陸文字第1140200318號函辦理。
教育部近來接獲陳情多所學校轉發大陸地區吉林大學辦理北國風情冬令營之赴陸交流行程資訊,經查多所學校回復前揭活動有單方面提供落地招待情事,
教育部114年4月25日臺教文(二)字第1142501449號函各大專校院修正後之自我檢核表,
已包含易涉違反法令規定或涉有政治性內容之檢核項目(「是否接受陸方不合常理的招待」項目),
請提醒所屬師生及人員勿參與及宣傳有前開情形之活動,避免涉及違反相關法規或政治性內容活動。
嗣後如有協助公告或轉發陸方活動訊息,以及學生參與兩岸教育交流活動,請確實加強學校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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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