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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15)年度「各界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115)年度「各界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相關辦理事項作業如下:

(一) 請周知貴校僑生提出申請,申請學生需於本年3月6日前至本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並檢附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經貴校提出申請。

(二) 學生完成申請後,請貴校於本會「對外獎學金申審及健保補助名單報送系統」(網址:https://ocsap.ocac.gov.tw/)之「獎助學金」進行線上審核、報送及列印學生申請名冊等作業。

(三) 學生申請資料逐項審查完畢後,再請貴校於頁面點選「匯出報表(審查通過)」即可完成審查及匯出學生申請名冊電子檔,並於本年3月13日前將下列文件函送本會核辦:

1、 核章後之學生申請名冊(請註明申請學生i僑卡號)及撥款清冊。

2、 海外僑校教師子女家長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如無僑校子弟則免)。

內容來源: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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