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Menu
首頁
開南大學首頁
聯絡我們
fb
youtube
1
中文
EN
Menu
關於本處
本處簡介
本處成員
標準流程(SOP)
法規/表單下載
國際招生
外籍學生
雙聯學位
僑港澳生來臺就學
國際交流
交流活動相簿
外賓來訪相簿
交流活動影音
國際合作
姊妹校
姊妹校赴開南交換
赴姊妹校交換
姊妹校交換心得
華語中心
關於我們
開課資訊
聯絡我們
表單下載
國際專修部
國際專修部首頁
關於我們
招生簡章
課程資訊
華語課程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全部
【海外】111學年赴海外姊妹校交換留學甄試相關規則(不含日本、中國)
111學年赴海外姊妹校交換留學甄試相關規則
申請資格:本校就讀一學年以上之大學部、進修學士班或碩士班在學學生,有意前往海外姊妹校(不含日本、中國)交換研修者。
繳交文件:
(1) 出國研修申請表。
(2) 歷年英文成績單正本(需含班級排名及百分比)。
(3) 自傳及讀書計畫(英文,無固定格式,加起來至少1000字)。
(4) 兩年內有效之英語能力證明影本(TOEFL/IELTS/TOEIC)。
(5)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6)
推薦信一封(英文版)。
報名方法:請備齊上述資料後一併繳交至國際處,資料
請以電腦打字
。
※缺件或手寫者將不予收件。
※繳交資料前請務必再次檢查及確認自己填寫的資料是否正確。
報名申請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下午5點止。
注意事項:
(1)報名前,請務必與法定監護人(家人)商量,並取得同意與共識。
(2)請謹慎思考並下定決心後再報名,請勿三心二意或在錄取後反悔。
(3)
疫情期間,出入境及簽證相關事宜,均依照台灣政府及前往交換姊妹校所在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如有其他疑問,請至國際處(B112)詢問,謝謝。
內容來源:
交換留學
出國研修申請表.pdf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